笲 | |
Unicode | 7B32 |
路径 | 【未集上】 【竹字部】 |
位置 | 《康熙字典》第881页 第10字 |
解释 | 【廣韻】附袁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符袁切【正韻】符艱切,音煩。竹器,所以盛棗脩。【禮·昏義】婦執笲棗、栗、段脩以見。【註】笲以葦、苦竹爲之,其形如筥,衣之以靑繒,以盛棗、栗之屬。 又【廣韻】扶晚切【集韻】父遠切【正韻】甫版切,音軬。義同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皮變切【正韻】毗面切,音卞。義同。 【集韻】同匥。 考證:〔【禮·昏禮】婦執笲棗栗段脩以見。〕 謹照原書昏禮改昏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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