採 | |
Unicode | 63A1 |
路径 | 【卯集中】 【手字部】 |
位置 | 《康熙字典》第438页 第12字 |
解释 | 【唐韻】倉宰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此宰切,同采。摘也,取也,㩜也。【戰國策】芻牧薪採,莫敢闚東門。【註】大者薪,小者採。【晉書·劉琨傳】古語云:山有猛獸,藜藿爲之不採。【唐書·地理志】開元二十一年,置十五採訪使檢察,如漢刺史之職。◎按採本从爪从木,爪即手也。後人又加手作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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